一、修改背景
依据《安全生产法》、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》、《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》、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、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》规定,2014年北京市水务局制定了《北京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、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细则》),经过5年的实施,水务安全生产形势发生变化,有些条款需要根据北京水务安全生产管理的实际要求进行修改。
另,水利部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、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通知》(办安监函[2015]1516号)和《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》(水利部公告[2019]7号)对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、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》(水安监[2011]374号)对有些条款进行了删除和修改,北京市也需要根据水利部的修改情况进行修改。
二、修改的主要内容
《实施细则》增加了制定依据
为规范北京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、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(以下简称“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”)安全生产考核工作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、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393号)、《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》(水利部令第26号)、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、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》(水安监[2011]374号)和《北京市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暂行规定》(京水务安〔2011〕7号)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根据水利部规定明确了施工企业申请考核应提交的材料
施工企业申请考核,应向北京市水务工程建设与管理事务中心出示和提交以下信息材料:
(一)出示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原件。
(二)提交企业出具的申请函。
(三)提交个人考核申请表及考核申请汇总表。
(四)提交企业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。
(五)提交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等复印件,并附申请人1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。
明确了三类人员申请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应具备的条件
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能力考核包括以下内容:
(一)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、身体健康。
(二)与申报企业有正式劳动关系。
(三)项目负责人,年龄不超过65周岁;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,年龄不超过60周岁。
(四)申请人的学历、职称和工作经历应分别满足以下要求:
1.企业主要负责人:法定代表人应满足水利水电工程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要求。除法定代表人之外的其他企业主要负责人,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,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;
2.项目负责人,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,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;
3.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,应具有中专或同等学历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,或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2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。
(五)在申请考核之日前1年内,申请人没有在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中负有责任的记录。
(六)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。
能力考核通过后,方可参加知识考试。
明确了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分数
知识考试由北京市水务工程建设与管理事务中心具体组织。知识考试采取闭卷形式,考试时间180分钟,考试分数80分以上(含80分)为合格。(第十一条)
明确了考核合格证书样式
考核合格证书采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样式。考核合格证书加盖北京市水务局公章及专用钢印。
考核合格证书采用统一的编号规则。
北京市水务局颁发的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规则为:北京简称(京)+水安+管理类别代号+证书颁发年份+证书颁发当年5位流水次序号。
其中,管理类别代号分为A(企业主要负责人)、B(项目负责人)、C(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)三类。
明确了伪造、仿冒的证书的后果
在施工各项活动中伪造、仿冒考核合格证书的,北京市水务局没收伪造、仿冒的证书,2年内不得参加考试。
来源:市水务局网站
北京市水务局关于《北京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、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》的政策解读
北京市水务局关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的政策解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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